警示装置缺失的 PE 燃气管验收不合格案例分析​

2025-09-27

“这条管要是就这么埋下去,将来路面开挖,谁来告诉后人是燃气?”验收组一句话,让某市新区中压PE燃气管工程当场被按下暂停键。

事情发生在去年十月。项目全长3.2 km,管径dn200,设计压力0.4 MPa,采用SDR11 PE100管材,电熔套筒连接。施工单位自检、监理初检均签字通过,却在最终竣工验收时,被质检站一票否决:管顶30 cm处连续缺失警示装置,违反《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》CJJ 63-2018第7.4.2条“必须设置连续警示带或示踪线”的强制条款。

现场开挖三处抽检点,结果触目惊心:

1. 第一处:仅回填细沙,未见任何警示带,管顶覆土深度仅28 cm;

2. 第二处:虽铺了一层普通无纺布,但既无警示字样,也未固定,手扯即起;

3. 第三处:干脆用施工彩条布替代,日晒雨淋后早已脆裂,一捏就碎。

更致命的是,该段管线穿越后期规划的车行道,未来五年内将有二次开挖计划。没有连续警示,挖掘机司机无法肉眼识别,一铲下去,燃气泄漏概率陡增。

验收组当场出具《不合格项通知书》,要求“全线返工、追加示踪线、增设警示板,并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”。施工单位原以为“埋深够、管材新、焊缝漂亮”就能过关,面对30%的返工成本,项目经理沉默良久才憋出一句:“早知道一条带子这么贵,就不省这几千块了。”

返工过程并不复杂,却足够磨人:

1. 全线机械开挖至管顶上方50 cm,人工清底,避免损伤PE外壁;

2. 铺设宽度≥30 cm的黄色PE警示带,红字“燃气 危险”每隔1 m一次,搭接长度≥20 cm,用土袋压边,防止位移;

3. 同步埋入铜质示踪线,每200 m设测试井,电阻值≤1 Ω,确保日后探测仪可精准定位;

4. 车行道下每隔10 m增投一块警示板,上表面距路面15 cm,红底白字“下有燃气管线 严禁开挖”,给机械开挖最后一道视觉屏障;

5. 返工完成后,按1.5倍设计压力进行24 h气密性复验,压降0.05 MPa,合格。

一周后,二次验收通过,质检站只留一句话:“别让一条带子,成为事故的导火索。”

教训写在纸面上,却值得所有PE燃气工程刻在脑子里:

1. 警示装置不是装饰,是法律强制条款,缺失即不合格;

2. 省小钱返大工,返工成本往往是材料费的10倍;

3. 示踪线与警示带双保险,才能同时满足“人机”双重识别;

4. 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拍照留痕,回填前、回填中、回填后三张对比,防止“口头承诺”事后扯皮;

5. 监理旁站不能只看焊缝,更要看“管顶30 cm”这道隐形生命线。

燃气安全没有后悔药,一条看似不起眼的警示带,就是给未来开挖者留下的最后一句话:此处有龙,切勿动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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